第一條(目的)
本條款及條件(以下簡稱「特別協議」)是與「K-Dia醫療廣告服務使用條款」(以下簡稱「服務條款」)一同訂立的條款,其目的是規定本公司暫時向DiaAd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提供的所有醫療廣告相關服務的新用戶提供的優惠事項。
第二條(定義)
本特別協議中使用的任何未另行定義的術語均應受「服務條款」、「服務管理員頁面」或相關網頁上的指南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;否則,應遵循一般慣例。
第三條(新用戶推廣)
① 在根據「服務條款」建立「使用者」帳戶後,本公司將向「用戶」帳戶發放價值1,000,000韓元(一百萬韓元)的「醫院積分」。依本特別協議發放的「醫院積分」(以下簡稱「促銷積分」)為不可退款的免費醫院積分。
② 「用戶」可自放日起180天內(以下簡稱「促銷積分有效期限」)使用依本條款第1款所發放的「促銷積分」。 「促銷積分有效期限」屆滿後,任何剩餘積分餘額將由「本公司」收回。
③ 即使「促銷積分有效期限」尚未到期,「用戶」仍應在「促銷積分」用完後,依照「服務條款」中的交易條件使用本公司的服務;「用戶」即使在「促銷積分」用完之前,也可根據「服務條款」第十四條的規定充值。
④ 若「使用者」依據「服務條款」儲值的「促銷積分」與「醫院積分」混用,「使用者」所使用的「服務」費用將先從「促銷積分」中扣除。
第四條(特別協定的終止)
① 「本特別協議」自「服務條款」因取消、解除或其他原因終止之時起終止。但雙方可另行協商。
② 無論「服務條款」是否終止,若一方違反其在「本特別協議」項下的義務,且另一方以書面形式要求改正,而改正未在收到要求之日起7日內完成,則「本特別協議」可由另一方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終止。
③ 即使在「本特別協議」終止時,公司提供的“促銷積分”仍有部分或全部剩餘,“用戶”不得向本公司要求退還剩餘的“促銷積分”,且本公司亦不向“用戶”退還剩餘的“促銷積分”。
第五條(效力)
① 若「本特別協議」與「服務條款」內容衝突,則在「積分有效期限」內,以本特別協議為準。
② 「本特別協議」未盡事宜,適用「K-Dia 服務條款」。 「K-Dia 服務條款」未盡事宜,應透過雙方協商解決;若協商不成,則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及商業慣例。
【補充規定】
這些條款和條件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起生效。